今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打响了部省协同全面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发令枪。以7所高校的先期试点为基础,新一轮审核评估在全国各省(区、市)如何开展?先行先试的省份有什么特色做法与亮点?
中国教育报高教周刊特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新一轮审核评估先行先试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撰文,为各省(区、市)的广大高校高质量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提供重要参考。
党的二十大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布局,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目标任务。教育评估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保障,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治理手段。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对我国的教育评价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出台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首次从国家的高度对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作出了全局性、战略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高校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对中央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实。新一轮评估方案是一个认真总结历次评估经验教训,继承、发展和完善的方案;是一个立足新时代,促进、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方案;是一个认真开展前期试点,具有扎实实践基础的方案。
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从中央关心、高校关切、社会关注的立德树人、分类办学、教育改革、质量保障4个重大问题入手,破立并举,以评定向,以评促强,助推高校办学定位、育人方式、管理机制改革,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必将在全局意义上推动高等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当前,在全国范围内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近年来,高教战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人才培养工作逐渐升温。但从有关机构开展的“高校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题调研看,在深层次上,一些高校“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还存在“软、弱、碎”等问题,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尚未真正确立,教学工作“四个投入不足”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两张皮”的问题依然较严重。
新一轮审核评估主动对标中央要求,着眼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建立“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对评估指标体系的范围、内涵、重心作出重大调整。由原来的“教学评估”转变为“教育教学评估”,从以往考察教学工作、教学要素转向考察教育教学、育人成效,推动高校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实施路径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强化学校顶层设计、系统设计。新一轮审核评估强调高校党委要加强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领导,打破以往认为人才培养仅是分管校领导和教务部门负责的惯性思维,引导高校认识到,教育教学工作应是党委领导、校长主抓、院长落实、全员参与的全校性工作,须通过自上而下的系统设计来全面夯实人才培养根基、巩固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二是关注学生学习成效和教师教学效果。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探索构建了以1份学校自评报告为主体、3份教学过程性报告和3份就业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校内外评价体系,从招生、培养、就业等立体多维视角检视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成效。“1+3+3”系列报告的设计,延伸、完善、丰富了评价视角,在以往只注重过程性的“干了什么”基础上,更加强调对结果性的“做成了什么”的关注,充分挖掘教学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就业数据平台相关数据,并有效引入了一线教师、在校学生以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不同利益相关方对学校教学工作、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较为客观地呈现学生学习体验和教师教学效果,避免学校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情况,为评估后整改和教学建设与改革明确了方向、依据。同时,“1+3+3”系列报告翔实的数据,也为高校提供了“既立足教育看教育,又跳出教育看教育”的坚实支撑,切实推动高校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理念,从注重“教得好”转向“学得好”“发展好”,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三是促进学校全员育人机制建立。新一轮审核评估通过设立以“立德树人”为统领的评估指标体系,引导高校进一步系统化、体系化设计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主线的教育教学制度体系,推动学校凝聚、联动和升级以往校内松散的举措,明确校内全员育人职责,强化责任统筹、力量整合、系统推进,使“三全育人”落地生根。
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在规模上实现了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再到普及化教育的两次重大跨越。针对量大面广、复杂多样的高校办学实际,分类发展、相互协调、有序竞争已成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必然选择。
针对高校长期以来同质化办学的突出问题,以及分类发展、特色发展评估导向机制尚未形成的困局,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采取柔性分类方法,为高校提供导向鲜明的“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若干模块化指标。这意味着,不再使用一套指标衡量所有学校,参评学校可以选择评估类型和指标模块,鼓励参评高校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自身使命任务和发展目标,进行一定程度的自主选择和模块组合,形成“一校一方案”,更好地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办学。新一轮审核评估推出的“两类四种”分类评估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重大突破,会有力、有效地引导学校形成各安其位、结构合理、特色彰显的高等教育新格局。具体来讲,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以适宜可选类型促高校明晰办学定位。从前期试点高校的经验看,高校选择评估类型的过程,就是全校面向未来发展需求对学校办学再思考、再定位的过程,使高校能够更加理性地思考、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目标使命和发展方向。选择第一类评估的高校,定位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进一步对标国家战略需求和第一类评估指标内涵,通过考察一流师资、一流育人平台,以及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学科交叉复合型人才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激励这些学校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服务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选择第二类评估的高校,办学更加紧密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加聚焦到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培养人才,服务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轨道上来。
二是以定制组合指标模块引高校实现特色发展。新一轮审核评估通过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不同指标模块,由高校进行自主选择组合,定制形成适合本校的评估方案。不同高校可以通过自主选择、组合评估指标模块来进行“自我画像”,用量身定制的尺子量自己,引导高校在各自领域各展所长、办出特色和水平。从试点高校看,都通过模块指标组合勾勒出了符合自己的形象,不再是“千校一面”。
三是以多种常模数据助高校找准坐标方位。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设置了多种常模数据供高校作对照比较,帮助学校找准与同类高校、目标学校的差距,持续改进提高。试点中我们发现,像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第一类参评高校,在分析国内目标学校常模的同时,特别关注世界一流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关键性指标常模数据,力求通过国内外比较,找到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在全球坐标中的方位优势与落差,为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参考依据。
改革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虽然我国高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看,由于底子薄、历史惯性大、社会环境复杂等原因,部分高校的教育观念、体制机制、培养模式、内容方法等依然相对落后。我们的人才培养与当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比,与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比,与教育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改革进程比,都有较大的差距。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一轮审核评估着力于推动高校增强教育教学改革的动力和活力,改变当前一些学校改革疲软、停滞不前的状况,鼓励高校勇涉“深水区”、勇啃“硬骨头”,转变观念、优化体系、创新模式、改革内容方式,开创教育教学改革新局面。
从指标设计和试点高校的情况看,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快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育理念。将“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未来发展”切实落实在学校一切教育活动中。第二,推进新型校地校企合作,强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培养模式。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通过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等优势力量构建发展“共同体”,通过共建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与创新型企业、现代企业深度对接,融入高校人才培养,形成多方参与的实践教学网络,培养学生适应未来、解决实际问题、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的能力。第三,改革教学内容体系。特别是打破按传统学科构建的课程体系,突出解决重大实际问题导向,突出体现现代科技进展、趋势的知识能力导向,突出强化自主学习和综合创新能力培养导向,整合优化课程体系。第四,抢抓机遇,推进教育数字化变革。数字化教育将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带来全面、深刻的变革。高校要增强紧迫感,积极投身、主动适应,引导广大教师更新观念,积极参与,深入研究数字化教育的特点和规律,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教育数字化带动全方位的教育教学改革。
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新的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在人才培养上改革创新,努力实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目标。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契机,在“十四五”期间以明确的改革目标、任务和具体的措施,使教学改革向纵深推进。当然,不同高校的办学定位不同、条件不同,改革不能“一刀切”。有些学校着力于研究型人才培养,有些学校着力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有些学校进行系统化改革,有些学校进行局部性改革。无论如何,所有学校都应积极行动,方向一致,因校制宜,分类推进,共同前进。
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现有高等教育体系中突出薄弱的部分。有关调研发现,即便是国内顶尖高校,在质量保障的办学理念、制度体系乃至大学文化等方面,与世界高水平大学相比都有较大差距。新一轮审核评估立足于以外促内,通过外部评估,切实加强高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推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一是重视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在大学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通过评估,进一步明确、强化高校质量保障的主体责任。在实现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每一所学校都要将其作为提高质量的重中之重抓住、抓好。二是重视体系化、制度化开展内部质量保障建设,以制度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通过建立和完善稳定的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四个投入不足”等问题,确保学校资源持续、稳定地向人才培养、本科教育集中和倾斜。三是重视加强对内部质量保障体系的各方统筹,有效凝聚育人合力。以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串联、整合、升级各项松散的质量保障举措,构建起全校上下全面参与、权责清晰、衔接顺畅、执行有力的育人运行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由点到面、由短期“应试”到常态高效的全面持久保障。四是重视“评价—反馈—改进—提升”质量闭环管理和质量文化建设。通过形成闭环管理机制,促进校院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并改进育人服务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提升治理水平;促进教师自觉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育人本领;促进学生更加关注学习成效,增强学习动力,实现教学质量“自查、自纠”循环发展提高的机制,形成“自觉、自省、自律”的质量文化,为全面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持续提供内生动力。
当前,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吹响了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集结号和冲锋号。各高校应抓住机遇,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做好评估工作,不是做表面文章,不是做花样文章,更不是做虚假文章,而是一个检验我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是否到位的过程,一个重新审视学校发展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度、匹配度和贡献度的过程,一个发现短板弱项、教育改革再出发的过程,一个全校师生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奋进新征程的过程。
广大高校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在新的历史进程中担当作为,为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建成高等教育强国、人才强国,贡献磅礴力量。
(作者林蕙青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顾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范唯系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主任)
评与被评:一种新型治理关系 亟待建立
广西师范大学是新一轮审核评估中全国第一所部省(区、市)协同试点高校,是全国第一所参与评估的省(区、市)属师范院校,也是广西第一所参与评估的高校。
作为广西师范大学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组长,我跟高等教育界的同行们交流四点看法:
第一,认识和担当本次评估的重要责任。以广西师范大学为例,学校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是广西教师教育的“摇篮”,建校90周年来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为广西和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广西70%以上的高中特级教师,80%以上的示范性高中校长,60%以上的市、县教育局长,都是学校的校友,这充分说明学校的办学定位准确、人才培养成效显著。从2021年11月开始,学校围绕培养扎根边疆民族地区、服务区域发展战略的高素质教师和满足其他多方面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启动了以迎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的自评自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新一轮审核评估中,学校探索构建适合区情、实质等效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具有广西特色的师范院校评估方案,将为其他省(区、市)属师范院校与本地区其他院校开展审核评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把握审核评估的核心要义。本轮评估是“教育教学评估”,比以往的“教学评估”多了“教育”两个字。增加“教育”这两个字,不是随意的,而是包含了深刻思考的。最根本的考量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评估工作中体现中央要求,以正确的指挥棒引导教育高质量发展。其中,有几点特别重要:一是要把握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和“五育并举”高质量育人体系。二是要聚焦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和质量保障的关键要素,包括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培养过程、教学资源、教师队伍、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和教学成效等。三是突出师范特色。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改进师范院校评价,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四是要注意科学合理的分类与定位。不同学校之间差异很大,同一个学校内部差别也不小。学院和学院间、专业和专业间都有不同要求,不能“一刀切”,要分别对待,不拘泥也不争论某些概念名词,而是从实际出发,着眼于真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样做,也符合审核评估的“审核”之本义。
第三,落实本次审核评估工作要求。和以往相比,本次评估在评估依据、评估手段、评估流程、结果呈现等方面都有一些新做法,需要我们共同理解和把握。比如,本次评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而且要求“能线上不线下”,这些都会改变专家的工作方式,也会改变学校、教师、学生接受评估的方式。我们一起努力,尽快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变化和要求。
第四,建立评估者和被评者之间的新型关系。评和被评是一种治理关系。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具有绝对的权力,政府和学校之间关系的行政性极强。这种治理关系具有决策快、执行力强的优点,但一旦决策错误,损失代价也很大,而且不能满足高等学校多样化发展的要求,在治理上容易产生“猫鼠关系”,非常不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不利于工作开展。在完全市场体制下,评估者和被评者之间是平等的,具有可以平等讨论的优点,但也容易产生“交易关系”等问题。
我们要建立的评估者与被评者之间的关系,既不是“猫鼠关系”,也不是“交易关系”,而是一种新型的治理关系。这种关系中,既有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又有社会的积极参与,还有发挥学校主动性的多方共同参与。这种关系是一种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高等教育质量共同体的关系,是一种共情共治关系,是一种相互理解,在共同的情境中探讨共同治理良方的活动。这种新型治理关系,要求专家组和学校领导、教师们真诚相待、同题共答。这也就要求我们调整心态、和谐合作、共同做好工作。
(作者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顾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本文系作者在广西师范大学审核评估启动会上的讲话节录)
继去年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实施全国7所高校试点工作之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于今年10月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启了部省协同全面推进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进程。
当前,各省(区、市)迅速响应、积极行动,陆续部署并推开本地区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调研总结了各省(区、市)落实《方案》和《通知》的做法举措及特色亮点,希望在全国范围内增进交流、互鉴优长、凝聚共识,为各省(区、市)高质量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提供参考。
规模大,结构稳,合理定位,理性布局。各省(区、市)根据国家需求、办学使命和发展目标,自主、慎重研究确定了评估类型与计划安排。
从规模上看,全国共有834所高校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覆盖了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后量大面广的特征。
从结构上看,除去年参加试点的7所学校外,在827所高校中,参加第一类评估的有99所,占比约12%,参加第二类评估的有728所(其中第一种、第二种、第三种评估的分别为185所、393所、150所),占比约88%。共有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参加本轮评估,其中选择第一类评估方案的99所,选择第二类评估方案的38所。这一数据印证了高校在评估方案的选择上,从学校现阶段教育教学工作所需出发考虑,日趋理性和客观。
从时间上看,2022年至2025年间,选择中间年份参评的学校占总参评学校数的近2/3,体现了“两头少、中间多”的特征,反映了高校对待评估既不盲目也不拖延,真正将评估当作帮助、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部省协同,统筹布局,两级联动,共商共治。根据《通知》的总体计划安排,由教育部评估中心组织实施评估的高校有137所,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二类评估的高校有690所(其中各省份试点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进行指导)。新一轮审核评估强调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这样设计的目的:一是鼓励地方在国家要求和指标体系基础上,加入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项目,为地方高校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二是通过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全国各地试点工作,打造本地区示范“样板间”,保障部省、省际评估工作实质等效。今年,江苏、广西、四川3省份率先启动试点工作。11月29日,教育部评估中心举办了面向3省份教育行政部门、试点高校、试点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及秘书共400余人的首次省域试点辅导活动,拉开了新一轮审核评估部省协同的帷幕。
新一轮审核评估强调部省协同、共商共治,两级联动助推内涵发展、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各省份均有序推进审核评估工作,提炼形成了以下主要做法。
高位谋划,明确责任落实。根据部省协同工作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第二类审核评估。各省份教育厅(委、局)均高度重视,基本形成了教育厅(委、局)总体负责、高教处或教育督导室统筹协调、本省份教育评估院(或评估中心、评估研究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实施、各高校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责任落实明确,保障审核评估平稳有序开展。
因地制宜,打造一省一案。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北京、上海、江苏、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8省份正式印发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另有山西、浙江、河南、广东等4省份即将印发。
一方面,各省份高度重视本地区实施方案研制工作,多地均就实施方案(草案),通过书面征询、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次面向高校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将征求意见、讨论修改的过程当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充分发挥评估对学校持续改进的促进作用,坚定高校特色发展、推进改革的信心决心。
另一方面,已正式印发的各省份实施方案,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估对象、周期及分类、评估程序、组织管理、纪律及监督等方面均与国家方案框架基本一致,充分体现了两级联动、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从制度层面有效确保部省协同取得实效。
实质等效,谋划地方试点。经统计,各省份拟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开展试点指导的高校共计40所,试点高校选择的评估类型覆盖了第二类的3种方案。目前,江苏、广西、四川3省份的南京工程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绵阳师范学院、成都理工大学等6所试点高校已组建专家组,正式启动线上评估。
动员宣传,广泛凝聚共识。各省(区、市)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工作,推动本地区高校全面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精髓要义和指标内涵,为后续开展评估工作打牢基础。
一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精心谋划,广泛动员部署。广西、吉林、福建、江苏、陕西等省份通过不同形式,全方位、多维度、深层次解读方案精髓、分享评估经验。
二是地方高校主动探索,加强学习交流。贵州师范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组织研究学习,结合审核评估核心指标、可选指标、近3年常模数据,分析研判不足、明确改进方向;长江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明确审核评估是高校党委重视、校长主抓、院长落实、全员参与的全校性工作,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共建共享,做好专家推荐。各省份积极推荐本地优秀评估专家进入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截至目前,专家库共收到全国各地各校推荐的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及秘书4万余人。其中,各省份教育厅(委、局)推荐专家3万余人,占总推荐人数的3/4,其余专家由中央部属高校推荐。推荐专家覆盖理、工、法、医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工学、理学、管理学和教育学专家人数最多,分别占32%、12%、10%、8%。“德智体美劳”及行业专家等各类分布齐全。其中,1万余名专家具有思政和党建相关工作经历;近2万名专家具有教育评估、教育管理或教育研究经历;具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经历的专家分别为1200、2500和1500余人;近4000人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总体来看,各省份推荐专家来源、年龄、职务、学科专业、地域分布结构配比合理,初步形成了以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专家为主体,业界专家适量的专家队伍格局。
在国家统一评估政策和体系框架下,部分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本土化、特色化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体系,形成了以下特色亮点做法。
指标体系体现特色。调研发现,有近1/3的省份在评估指标上作了适当调整,引导高校特色发展。其中,北京方案结合《北京市属公办本科高校分类发展方案》,将评估类型细化为两类5种,在第二类中增设“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并针对不同评估类型高校增设共性及特色指标,以适应首都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上海方案结合《上海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安排,将评估类型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和应用技术型3类。江苏方案在指标体系中增加了4个国际视野的可选指标,引导地方高校提升中外合作办学、国际交流水平。浙江方案在指标体系中增加调整了7个指标内容,完善了3项审核要点,增加了教师教学能力和国际合作办学的要求。四川方案增设“自选办学特色”一级指标及5个审核重点,新增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任选课比例、小班授课比例、教学竞赛获奖、教师发展专职机构等指标项,结合四川高等教育实际,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陕西方案在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增加了7个审核要点,完善了1个评价要点,实现评估指标部省有机融合,为陕西高校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引导地方高校为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作出新的贡献。此外,黑龙江方案、安徽方案、广东方案也拟补充、细化部分评估指标。
培训辅导突出实效。新一轮审核评估构建了“国培+省培”两级培训体系,鼓励各省(区、市)在国家统一培训基础上,探索谋划满足地方评估需求、体现地方评估特色的省级培训体系,帮助本地区高校准确把握本省份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政策内涵与审核要点,同时培育一支既熟悉国家方案又了解省情的评估专家队伍。河南省组织各高校参加本省审核评估专题培训,自主编发《审核评估工作手册》并点对点发放。
评估视角注重多元。在“1+3+3”系列报告基础上,部分省份新增案头材料,为专家提供更丰富的视角。江苏省提供《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情况报告》《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优秀认定情况报告》等材料,既引导专家立足地方发展需要,精准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也便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各类评价结果的使用。
评估程序重视闭环。在评估衔接上,江苏省要求本轮评估要在上一轮评估的结果和整改成效基础上实施;上一轮较早参加的院校,本轮评估相应地靠前安排,避免评估周期过长,影响评建效果。在评估流程上,陕西省强化评估整改检查,增加中期检查和一年回访环节;上海市细化了有时间节点、具体程序的任务分工和流程,设置自评指导环节,夯实高校评建全过程。在结果使用上,除了将评估整改结果与招生计划、新增本科专业备案挂钩外,江苏省、陕西省还将整改结果作为高校考核、项目立项、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作者范唯系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主任,李智系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副主任)
江苏作为高等教育大省,高等教育现代化总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一直稳居全国前列。这得益于一直以来重视发挥高等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得益于深切认识到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对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江苏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契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点、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化高教强省建设之路。
审核评估是检验高校立德树人成效的有力举措。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江苏更加关注高校是否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德树人的方向引领,是否将“三全育人”贯穿于立德树人的工作始终,是否将“五育并举”作为立德树人的育人体系,把对立德树人评价要求融入评估全过程、各方面。审核评估的主旨是围绕提高立德树人的成效,引导高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切实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是构建一流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手段。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更加注重对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价,继续引导各类高校找准所处坐标和发展方向,实现良性健康发展。江苏一贯将高等教育质量视为生命线,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与评价工作。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是全国成立最早的教育评价专门机构之一,江苏省高等教育评估委员会也是全国首个省级高教质量保障与研究协作专业机构,全省近90%的高校成立了独立的质量保障专设机构。目前,江苏已经初步构建了涉及院校评估与考核、学科专业认证与评估、论文抽检与评优、课程评价与比较、区域数据监测与分析等内容丰富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按照规划要求,江苏高校将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切入点,健全和完善以审核评估为重要内容的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注重“衔接、契合、提升”原则。做好评估周期衔接——上一轮较早参加的院校,本轮评估相应地靠前安排,避免评估周期过长,影响评建效果;做好评估成效衔接——本轮评估要在上一轮评估结果和整改成效的基础上实施;做好评估机构衔接——继续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按照为高校瞄准靶、画准像、把准脉、开准方的目标,评估“套餐”与学校发展实际、目标规划精准契合;专家团队组建与院校专业布局、发展特色、目标定位等契合。发挥评估的促建功能,要让每所高校都能通过评估提升获得感,持续完善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体系。
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江苏省情和高校实际制定规划,将全省符合条件的37所本科高校分别纳入对应的评估类型。其中,第一类4所,第二类第一种12所,第二类第二种18所,第二类第三种3所。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科学统筹,制定年度推进计划,2021年到2025年参加高校数分别为1所、2所、8所、18所、8所。评估规划既符合各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又兼顾各校不同的发展基础。
体现江苏独特优势和特点。首先,在保持与国家标准体系一致的基础上,“江苏方案”指标体系增设江苏元素,突出江苏特色。例如,将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青年发展规划、现代产业学院、应急管理学院建设等特色项目纳入评估内容。其次,在高校分类发展方面,结合江苏分类同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群体、江苏高水平大学群体、国内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群体、江苏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群体的实际,提出弹性与具体相结合的分类原则。再其次,在整改落实方面,将评后整改督查工作的主体明确为“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提升审核评估整改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同时,将审核评估与江苏高校年度综合考核对接,形成考核与评价相互印证、相互促进的江苏特有机制。
积极先行先试。在新一轮审核评估中,江苏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先是安排20余所高校近百位专家参加新方案研制,后又推荐常熟理工学院成为全国首批7所试点高校之一。在评估试点中,试点高校借助评估的诊断激励作用,总结经验、找准差距、补足短板、提炼特色,试点工作完全达到预期成效。
广泛动员培训。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培训动员是关键。江苏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动员培训,做到了高校主要领导层面、职能部门层面与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层面的“多层次”“全覆盖”。
推进部省协同。江苏以南京工程学院为试点单位,在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指导下,稳步推进部省协同评估工作,不断完善新一轮审核评估保障机制。
首先,建立专家库并与评估中心协同开展培训,择优遴选省内外、教育系统内外,尤其是高水平行业专家入库,引导高校做好专家队伍和相关人员培训,以高质量的专家队伍保障高质量评估。其次,审核评估与常规质量保障无缝衔接,充分利用长期开展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监测的项目结果,为审核评估提供更加全面立体的信息,为评估结果的科学、精准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再其次,做好评估结果的分析使用,出台《江苏省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学校,依规问责处理。同时,将审核评估的成效,作为高校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深入理解和科学推进,必将在推动江苏高校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责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校内涵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而积极的成效。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江苏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近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全面拉开了序幕。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面向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提出的指导性方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出的硬招实招。陕西是高教大省,本科高校规模大、类型多,发展中产生的矛盾进一步凸显,需要通过审核评估引导高校从追求数量向强调质量、从规模扩张向结构升级、由要素投入驱动发展向创新驱动发展转变。
当前,在全国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部省协同探索具有陕西特色的省级审核评估模式,对优化陕西高等教育结构布局、推进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指导陕西高校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顶层设计规划。上一轮审核评估时,陕西成立了独立运行的第三方机构“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组建了一支专业能力强的评估专家队伍,创建了“整改方案审查—整改中期检查—1年回访检查—整改成效考核”4环节整改检查反馈制度,为新一轮审核评估全面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与机制保障。按照新一轮评估要求,陕西建立了部省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作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优势作用,制定了科学有效的本地化实施方案和审核评估规划,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分类实施、分步推进。
合理确定参评类别。我们根据分类评估、特色发展的原则,在前期充分征求各参评高校分类意愿的基础上,要求各高校实事求是、对标对表,按照自评结果合理确定自己的评估类别,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类别选择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全省39所参评高校中,有7所“双一流”高校选择第一类,有10所省属高水平大学选择第二类第一种,有12所省属本科高校选择第二类第二种,有10所新建本科高校选择第二类第三种。
科学遴选试点高校。本着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的原则,我们在省属高校中选取了2所发展定位清晰、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成效显著的高校,委托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通过部省协同、试点先行,为省属高校“树标打样”,力争将试点高校评估做成新一轮审核评估“样板间”,不断优化流程、总结经验,为全面推开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
创新融入特色指标。结合实际,我们在国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列了7个审核要点,完善了1个评价要点,实现评估指标部省有机融合,为高校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例如,在“专业建设”中,增加了学校建立“招生—培养—就业”联动反馈机制和优化专业结构、改进专业设置情况等指标,引导高校提高结构质量;在“特色发展”中,增加了服务地方和特色发展指标,考察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陕西“十四五”发展规划所开展的工作,引导陕西高校扎根西部,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优化评估流程和结果应用。陕西在学校自评、专家评估、结果反馈、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国家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强化整改中期检查和整改回访检验环节,切实督促高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在结果运用上,除了将评估整改结果与招生计划、新增本科专业备案挂钩外,还将整改结果作为高校绩效考核、教改项目立项、学位点审核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明确职责分工。在开展省级审核评估的过程中,陕西按照“管办评”分离原则,形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校主责、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工作格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省的实施方案,保障专项经费。各高校根据本校章程和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学校评估类别。同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评估主体责任,对照审核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和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和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评估机构负责制定操作规程、开展评估培训、落实年度工作,组织整改中期检查和督导复查,审核参评高校自评报告等相关工作。
把握程序任务。参评高校须把握好本次审核评估的6个环节:第一,学校申请是基础。要综合考虑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科学选择适合自己学校发展的类型,定位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学校今后的发展。第二,学校自评是关键。自评是对照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的“自画像”。自画像画得好、画得像,专家才能给学校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设性意见。第三,专家评估是重点。专家组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入校考察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出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在此过程中学校要确保各项材料数据合法有效,保障评估报告的真实性。第四,结果反馈是手段。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专家组评估报告后,反馈给高校,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将采取严厉的问责措施,督促学校进行整改。第五,限期整改是核心。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学校自评报告和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查找问题成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确保整改达标。第六,督导复查是保障。在参评高校提交整改方案一年后和学校提交整改总结报告后,专家组将入校进行整改督导复查,并分别形成整改中期检查和督导复查意见,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做好动员培训。审核评估涉及学校各方面工作,必须广泛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全员参与、形成合力。省教育厅12月1日面向全省本科高校组织召开了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启动会,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不同层面,对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定位、目标、特点和实施要点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同时,按要求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动员全省高校教学管理人员及一线教师广泛参与,让更多教师有机会“走出去”,从专家的视角了解、参与、支持评估,为学校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陕西新一轮审核评估将在教育部的科学指导下,加强部省协同,严把质量,稳妥推进,不断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优化评估流程,及时总结经验,加快建设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努力为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本文来源 | 中国教育报2022年12月26日第五、六版高教周刊
责任编辑 | 杜润楠